致:广大学生家长、社会各界朋友:
根据2021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通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世界’‘全球’等字样;不得含有外语词、外国国名、外国地名;不得使用国外教育机构专有名称命名”等规范学校名称的政策要求,经学校董事会研究决定,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三河市燕郊剑桥学校”正式更名为“三河市燕桥学校”。
招生简章
致:广大学生家长、社会各界朋友:
根据2021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通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世界’‘全球’等字样;不得含有外语词、外国国名、外国地名;不得使用国外教育机构专有名称命名”等规范学校名称的政策要求,经学校董事会研究决定,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三河市燕郊剑桥学校”正式更名为“三河市燕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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