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实验中学2020年创新实验班招生章程

来源:网络转载 2020-09-10 59个人阅读

  根据市教委2020年继续开展南开中学、天津一中、实验中学创新实验班招收创新型人才培养项目实验班工作的有关意见,以及《市中招办关于2020年 南开中学、天津一中、实验中学创新实验班及新华中学法语班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实验中学2020年创新实验班招生章程制定如下:

  一、创新实验班简介天津市实验中学“科技创新实验班”是2010年天津市教委首批批准开设的高中实验班之一。在人才培养上,学校实施了“4321”整体培养方案,结合学校长期以来学科教学的特色与优势,针对每一个创新实验班学生的特长与发展潜质,为其量身定制相应的三年个性培养计划。在保证完成国家新课程标准要求的前提下,对学生开设“订单式”课程和大学先修课程,聘请大学知名教授进行有针对性的科学素养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回顾十年的发展历程,实验中学培养了一支以正高级、化学特级教师姜国庆老师为代表的导师队伍,他们通过项目的实施,特长的培养,走出了一条由学校文化底蕴孕育出强势项目,强势项目推动学校特色发展,进而反哺和丰富学校文化的螺旋式发展道路。

  二、报名范围及人数:

  1. 具有天津市户口(含滨海新区、环城四区及武清、宝坻、静海、宁河、蓟州),符合2020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理科成绩突出、基础学科优长或在科学技术的理论研究和实践能力上有特长、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三毕业生均可报名。

  2. 招生人数:60人

  三、 报名须知:

  1. 报名时间:7月21日 8:00-17:00

  2. 报名办法: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学校官网下载报名表并填写,并将本人户口薄首页和本人页、相关特长获奖证书的扫描件,以压缩文件的形式(文件名:姓名+毕业学校 )上传到报名邮箱。

  3. 报名邮箱:tjsyzx2020cxsyb@163.com

  4. 注意事项:考生报名时不得兼报自主招生的其他学校

  四、资格审核:学校将对所有报名考生上传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报名汇总表上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如发现同时报考其他自主招生学校的考生将取消报名资格。

  五、录取办法:综合中考成绩及个人申报材料,实验中学将于8月6日电话通知预录取考生,指导考生填写《创新实验班志愿表》,在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中招处的监督指导下完成自主提前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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