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上海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外来人口选择定居上海,但如何在上海上学以及参加高考是令很多非沪籍父母焦虑的事情,下面整理了一些非沪籍学生如何入学以及报名上海高考的条件以供参考。
一、非沪籍入园条件:
各区教育部门可依据三个条件:
1、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
2、持《上海市居住证》且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期限;
3、持《上海市居住证》且办理灵活就业情况等条件。在妥善安排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入园的基础上,统筹安排适龄非沪籍子女接受学前教育。 各个区的政策大致一样,但又有差别。首先,想让孩子在上海读幼儿园,必须要持有 《上海市居住证》。其次,具备报名条件,公办幼儿园一般也会优先安排本市户籍,也会有 大致的录取顺位:
1、人户一致
2、集体户口/人户分离
3、非沪籍,持本区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值
4、非沪籍,居住证未达到标准分值
5、港澳台
民办幼儿园自主招生,招生流程跟公办基本是同步的,但是在满足本市户籍后,也是可以逐层招收非沪籍孩子。
上海入园重要时间点:
1、4月中旬:各区招生政策公布;
2、4月中下旬:各幼儿园发布招生简章;
3、5月上旬:部分示范园网上登记;
4、5月中旬:统一报名;
5、6月:发放通知书。
二、非沪籍幼升小
幼升小这个阶段,非沪籍分为2类:
1、在上海就读幼儿园的非沪籍;
2、未在上海就读幼儿园的非沪籍;
2020年,非沪籍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 《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满足下列两种情况。
1、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 且从2019年7月1日起有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
2、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 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沪籍随迁子女所持的《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上的实际居住地址,应与其父母所持房产证、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上的实际居住地址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
入学重要时间点:
1、3月:招生政策发布、学校网上校园开放日;
2、4月: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3、4月底:小学入学网上报名;
4、5月中旬: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民办摇号;
5、5月下旬:公办小学陆续发送入学告知信息;
6、5月底: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
7、8月:入学通知书发放截止。
三、非沪籍小升初
小升初分两类:
1、在本市就读小学的非沪籍;
2、在外地就读小学的非沪籍。
2020年,非沪籍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 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满足下列两种情况。
1、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 且从2019年7月1日起有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
2、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 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沪籍随迁子女所持的《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上的实际居住地址,应与其父母所持房产证、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上的实际居住地址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
另外,非沪籍小升初的时候,还需要填写完成义务教育后按相关规定和政策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就读承诺书》。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在小升初的时候,已经知晓上海的中考政策,知道自己是否能参加上海中考。
入学重要时间点:
1、3月:招生政策发布、学校网上校园开放日;
2、4月:入学信息核对;
3、4月下旬:民办一贯制直升
4、5月初:民办初中网上报名
5、5月中旬:民办摇号;
6、5月下旬:陆续发送入学告知信息;
7、8月:入学通知书发放截止。
四、非沪籍高考
一、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三)报考对象
1、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可在沪报考:
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含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非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在沪报考:
(1)考生为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的同住子女,且在本市参加中考或父母一方连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3年,同时须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
(2)考生为《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留学人员持证人的同住子女,且须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
(3)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属上海市常住户籍,考生本人持《上海市居住证》,且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并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生或2019年已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历届毕业生;
(4)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是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认定的驻沪机构工作人员,且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并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生或2019年已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历届毕业生;
(5)在沪定居并持有本市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侨民,且考生为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
(6)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是在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在站人员,且考生为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
(7)考生属在沪台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且为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
(8)上海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子女在沪参加高考,按相关文件精神办理。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经相关部门锁定名单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在沪报考:
(1)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是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认定的`各地来沪投资企业工作人员,且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并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生或2019年已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历届毕业生;
(2)考生为梅山、大屯、鲁矿三地上海后方基地单位职工子女,须参加本市中考且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
二、下列人员不属于报考对象
(一)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二)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三)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本通知所含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四)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编辑:赵润琰 实习编辑:杨雅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