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性事业,是中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国家对中外合作办学实行扩大开放、规范办学、依法管理、促进发展的方针。
本月北京市教委继批复了12所学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后,近日又批复了5所学校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其中北京市海淀外国语实验学校、北京市二十一世纪国际学校、北京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北京市第四中学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获批继续举办。
北京市第一〇一中学获批继续举办中美高中国际课程教育项目,并变更外方举办者为美国莱姆-欧莱姆高中。
此次获批学校,涉及两所民办学校和三所公立学校。据悉,按照要求获批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17年版2020年修订)》,开齐国家规定的各类课程,开足规定的课时。
中方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必须按照教育部及本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选用教材。在语文、政治、历史、地理等学科领域不得引进境外课程和教材。该项目学生应按要求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学业水平考试不能实施科目代替。
其中北京市海淀外国语实验学校中外合作项目、北京市二十一世纪国际学校中外合作项目、北京市第四中学中外合作项目、北京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中外合作项目,在完成学业、考试合格后可发给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和美国高中毕业证书。
北京市第一〇一中学中外合作项目的学生在完成学业、考试合格后可发给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来源于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官网
学费收费标准按该机构办学成本确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并在学校招生简章中公示。
学校应切实担负起办学主体责任,不得委托中介机构开展招生、教育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
(文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官网)